2015年4月,被告人关君亭、邵玉娥通过韩某加入陈某(另案处理)创建的“万达复利”理财网络交易平台,成为“万达复利”会员。二人通过上线投资9万余元,并成为“万达复利”网络平台报单中心。之后,被告人关君亭、邵玉娥利用“万达复利”网络平台,二人自己创立“万达复利长城系统”,下设多个分系统,采取微信宣传、现场讲课等方式,以高回报引诱他人投资加入“万达复利”,会员分布于灵宝、卢氏、商丘、南阳等地。经司法会计鉴定,被告人关君亭、邵玉娥下线469名,共收取投资853.84万元,发放304.8545万元,获利548.9855万元。二人将其中243.63万元用于向刘某低折扣购买“万达币”,以原价1:1的比例兑换给其下报单中心的会员用于会员投资或提取现金。2016年1月28日,“万达复利”网络平台关闭,除返利给会员的金额,其余款项及获利被告人关君亭、邵玉娥用于归还贷款、消费、投资、购房和提现等。
一审、二审法院均认为被告人关君亭、邵玉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违法的“万达复利理财网络平台”欺骗下线进行投资理财,非法集资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,应予惩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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